在公司当中,发生一些事由而需要注销公司的时候,有的股东可能不同意注销公司。那么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呢?下面博文小编为你解答,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注销公司必须要满足法定条件,否则不可以注销!
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
法定条件满足,但有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也可以注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http://peixian.cpa.js.cn/fuwu/74655.html
第一、注销公司必须要满足法定条件,否则不可以注销!
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
法定条件满足,但有股东不同意注销公司怎么办?
也可以注销,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也就是说,股东需要持股比例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才能强行通过注销公司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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